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2024年,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等14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。
本次抽查共抽取60款产品,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(详见附件1),不合格产品涉及烟花爆竹1款,非食品直接接触用塑料购物袋1款,童鞋2款。手提式干粉灭火器、塑料鞋、校服、非医用口开云网页版 开云kaiyun罩、人造板、复印纸、石墨铅笔、作业簿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、热轧带肋钢筋、家用燃气灶具未发现不合格。
(五)童鞋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,不合格项目为:邻苯二甲酸酯、重金属总量。
(六)非食品直接接触用塑料购物袋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,不合格项目为:厚度及偏差。
该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,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,依照《广东省开云网页版 开云kaiyun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》的规定,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,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(二维码见附件2)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向社会公示。按照《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要求,该局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。对不合格产品,依法采取查封、扣押等措施,严禁生产销售;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,明确整改要求,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组织复查;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督促指导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,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,落实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制度。